根據《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全市農村生活污水運維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的通知》(湖建函【2018】189號)的文件要求,開展全市2018年度農村生活污水運維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經各區縣推薦,我局會同相關部門審查和認定,確定先進集體五個,先進個人十名,現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為2019年1月16日。 任何單位及個人對先進名單有意見或問題,請于2019年1月16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況應實事求是,有具體事例、內容。聯系人:潘晨龍,聯系電話:0572-2598052。 湖州市2018年度農村生活污水運維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公示名單:
一、先進集體: 吳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長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潯區和孚鎮人民政府 德清縣新安鎮人民政府 安吉縣報福鎮人民政府
二、先進個人(按姓氏筆畫排列): 王永林 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 李廣永 南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邢 斌 市農業農村局 張海燕 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 陳洪全 市財政局 吳思文 吳興區埭溪鎮人民政府 費佳澄 浙江浙大水業有限公司 夏 翔 德清縣下渚湖街道辦事處 曹忠立 德清縣舞陽街道辦事處 戚勝華 開發區楊家埠街道戚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