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發〔2020〕53號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 開展2020年度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及 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等法規,進一步推動我市綠色建筑發展,提高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及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 1.各地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工作推進情況; 2.《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貫徹實施情況; 3.各設區市和縣(市、區)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情況; 4.2020年度建筑節能考核目標完成情況; 5.民用建筑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情況。 (二)勘察設計工作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督管理工作情況; 2.各地勘察設計單位及外省勘察設計單位在當地市場行為和內部管理情況; 3.2018年以來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施工圖審查質量情況; 4.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和其他專業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執業情況; 5.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標準符合情況; 6.新建保障性住房勘察設計質量情況。 (三)無障礙工作 1.各地開展無障礙社區創建工作情況; 2.新建建筑執行《無障礙設計規范》情況; 3.開展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情況。 (四)施工圖審查工作 1.各地推進施工圖聯合審查工作情況; 2.施工圖審查機構人員到位情況; 3.施工圖審查成果質量。 二、檢查時間 (一)各區縣層級自查階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自查,將檢查結果上報設市建設主管部門; (二)抽查階段:11月上旬,市建設主管部門對所屬區(縣)上報的檢查結果進行現場檢查。 三、檢查要求 (一)檢查工作采取市、區縣層級檢查,結合省廳下發《關于印發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2020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的通知》(浙建城管函〔2020〕262)相關要求,嚴格落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和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責任,認真細致開展檢查抽查工作,確保檢查取得實效。 (二)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照《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工作用表》逐項對照開展檢查,在檢查過程中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檢查的項目數量,要達到本地區可查項目總數一定的比例,市本級檢查不低于20%,區(縣)檢查不低于30%。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依法進行處理或按權限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檢查完成后及時填寫上報《檢查情況匯總表》和檢查報告,報告應包括檢查過程、檢查內容、檢查結果、處理意見等內容,并注重總結先進工作做法和經驗。檢查結果同步錄入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臺。 (三)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檢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做到輕車簡從、廉潔自律。
附件:1.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表(檢查情況匯總表) 2.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表(檢查項目匯總表) 3.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表(建筑節能檢查表) 4.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表(勘察單位檢查用表) 5.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表(設計單位檢查用表) 6.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表 (房屋建筑工程設計部分) 7.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工作綜合檢查表 (市政橋梁工程設計部分) 8.全市建筑節能與勘察設計綜合檢查表(無障礙設施設計部分)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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